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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重点群体就业有何税收优惠?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 展开
其他答案
据广州市税务局回复:您好,您反映的求助事项已收悉,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已做好解释工作。现纳税人符先生咨询税费政策优惠的业务问题。税务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 展开
2024-02-06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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