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甲、乙各分得一间公房,甲放弃居住给乙,乙将不在一起的房子私调后改成套房居住30多年至今乙方应该放弃吗?
当年甲、乙各分得一间公房,甲放弃居住给乙,乙将不在一起的房子私调后改成套房居住30多年至今,现此房面临拆迁,甲要收回未住的那间。这合理吗?公房产权者认定“当初分给谁?谁将拥有补偿权”。乙方应该放弃吗?
其他答案
根据相关规定,当年甲、乙各分得一间公房,甲放弃居住给乙,乙将不在一起的房子私自改造成套房并居住30多年至今。针对这个情况,我们需要从房产、产权、拆迁等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关于房产问题,乙方私自改造的房子是否属于合法产权需要考虑。如果乙方在改造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那么该房子的产权可能是合法的。其次,对于乙方居住30多年的情况,我们需要考虑房产的使用权和使用期限。如果 展开
2024-02-06 00:40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