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将安置房过继给自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婚后父母将安置房过继给我们夫妻,这套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后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安置房属于父母过继给我们的,是否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答案
根据相关规定,婚后父母将安置房过继给自己的情况下,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安置房是在婚后过继给夫妻双方的名下,并且没有明确约定归属于其中一方,那么可以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房屋的增值收益还是出售所得,都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然而,如果在过继房屋时存在明确的约定,比如约定房屋归属于其中一方,那么这个房屋可以被视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展开
2024-01-29 02: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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