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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已付清房款并在使用中,低押权人能否通过起诉要回房子?

我购买了商铺,只有购房合同中的房款已经付清,并且我正在使用中。开发商给我办了低押,还办了他项权证。但是我没有尝试还借款,现在被起诉执行。根据双方协议,作为低押权人,如果我起诉,能否要回房子?
ask3579278072|2024-01-25 12: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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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513043829

根据相关规定,购房合同已付清房款并在使用中的情况下,低押权人通常无法通过起诉要回房子。低押权人是指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所贷款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他们在购房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抵押权或质押权,作为担保措施以保障借款的安全。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件。一旦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房款并开始使用房子,购房合同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此时,购房者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并享有 展开
2024-01-26 04: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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