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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要求我支付1000元的最低押金,但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押金金额必须是1000元,我可以要求退还多余的押金吗?

你好,我上个月租了一间房子,按照押一付一的规定,我支付了1000元的押金。现在我想要换房间,新房间的押金只需要支付500多元。然而,房东却告诉我押金最低必须是1000元。我查看了合同,发现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押金金额必须是1000元。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多余的押金呢?
ask9976142214|2024-01-11 09: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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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573238125

根据相关规定,房东可以要求租客支付押金作为对房屋的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般会明确约定押金的金额。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押金金额必须是1000元,那么你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多余的押金。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房东提出书面要求,说明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押金金额必须是1000元,并要求退还多余的押金。如果房东拒绝退还多余的押金,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你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了 展开
2024-01-12 07: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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