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三年以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同一套住房,职工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符合异地购房 展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三年以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同一套住房,职工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符合异地购房提取业务受理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在线申请。目前可办理提取的住房范围:购房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土地用途包含居住用地属性,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单身公寓、单身宿舍、公寓、宿舍的住房,以及购房地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住宅的住房。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