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企业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的,可通过“深圳市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设立;企业仅办理了企业登记注册,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设立的,可再次登录“深圳市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选择“分时办理”,可在线完成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设立。通过上述方式,企业可实现同时自助办结单位缴存设立和单位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单位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 展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企业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的,可通过“深圳市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设立;企业仅办理了企业登记注册,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设立的,可再次登录“深圳市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选择“分时办理”,可在线完成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设立。通过上述方式,企业可实现同时自助办结单位缴存设立和单位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单位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至单位专办员(即经办人)。企业有ODC证书的,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主题-在线办理入口”使用ODC证书在线完成单位缴存设立。其他缴存单位专办员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使用专办员刷脸方式登录在线办结单位缴存设立,单位缴存设立后单位专办员需预约到单位缴存银行公积金柜台申请办结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相关申请材料,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阅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如应届毕业生)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缴存基数上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单位按照公积金中心有关规定并根据职工工资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及职工的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一个单位仅能确定一个缴存比例,单位部分的缴存比例和个人部分的缴存比例相同。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每个公积金年度可以调整一次。单位签订托收协议委托公积金中心每月在单位的托收日次日自动托收汇缴的,单位自动汇缴托收不成功(包括账户余额不足、托收账户户名不符等情况)的,将持续自动发起托收至次月10日,连续托收三个月不成功的,系统将终止托收。为避免断缴单位,本月汇缴须在次月10日前完成,汇缴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温馨提示:1.单位应选择公积金中心委托的七家归集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招行、平安、中信)中任意一家设立“单位公积金账户”(无需另开银行账户),单位缴存银行选择后不可变更。单位公积金缴存可进行跨行托收,因此单位资金账户的银行可以不是上述单位缴存银行。单位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业务网点查询-缴存提取业务网点”查看选定单位缴存银行。2.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后,需为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生效后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已有个人账户的,则办理同城转移业务和个人账户启封业务,启封后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单位专办员注册登记后使用专办员刷脸方式、证书或企业电子印章方式登录的,可在线办结单位全流程网办业务,其他非全流程网办业务需预约到柜台办理。全流程网办业务包括:单位备案类信息变更、职工账户【设立、同城转移、封存、启封、基数调整、集中封存、生效前信息变更】、个人免缴恢复、汇缴、补缴往月、缴存比例变更、提前恢复缴存、提前恢复正常缴存比例、解除专办员关联等业务。单位公积金业务操作流程可下载手册进行了解,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用户手册)。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