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在《通知》有效期内(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申请办理此期间月份的租房提取业务的,可按当月应缴存额提取,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 展开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在《通知》有效期内(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申请办理此期间月份的租房提取业务的,可按当月应缴存额提取,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等自助服务平台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助办理。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租房提取采用分段计算原则,系统自动计算最大可提取额度。如职工最近一次提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023年11月职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时,系统自动分段计算职工可提取额度,2023年1月至10月每月可提取额度按照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计提,2023年11月可提取额度按照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计提。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提供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加盖街道办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书、房屋租赁凭证、租金发票等材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若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不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无房产的,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合计应不超过实际月租金。申请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夫妻双方都在我市缴存公积金(账户为正常或封存状态)的,申请时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办理,一方无法到场的可委托另一方代办,办理时可同时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协议生效期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每月自动到账。不同时办理的,只能按照月应缴存额100%办理租房提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业务和公共租赁住房租房提取业务须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职工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租房提取新政和租房提取业务办事指南,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