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适用与合同认定问题
现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第3款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按照原合同提供服务的,经物业管理区域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或者占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联名书面提出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可以由街道办事处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在建设... 展开
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市民您好,你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不涉及街道办事处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的认定。
2023-11-07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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