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咨询人:根据目前执行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关规定,我市参保人在异地普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无统筹报销待遇,参保人有个人账户的,可通过个人账户支付。10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根据其第四十条规定:“参保人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并按照下列 展开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咨询人:根据目前执行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关规定,我市参保人在异地普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无统筹报销待遇,参保人有个人账户的,可通过个人账户支付。10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根据其第四十条规定:“参保人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并按照下列规定享受待遇:(一)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二)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三)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其中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参保人异地就医基本医疗费用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可以将参保人符合本市规定的相关医疗费用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同时,有关二档参保人异地就医选点相关政策,目前暂未正式出台,您可关注相关政策出台情况,届时将依据新政策执行。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