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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提取业务房产信息

本人配偶在清远名下有两处房产,目前以第一处房产作为提取依据,提取额度将用完,请问如何变更为以第二处房产提取公积金,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及程序,是否可以网上办理?谢谢
ask1613838233|2023-10-24 07: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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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439690064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如需更换其他房产提取,可注销原提取申请单并新增提取。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0-25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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