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名义购房为纯商业贷款,婚后是否可以使用配偶公积金申请按月提取还贷
你好,有几个疑问想要咨询:1、婚前个人名义购房,因公积金贷款不符合申请条件采用纯商贷,婚后是否可以申请使用配偶的公积金共同还贷?2、若可以使用配偶公积金共同还贷,是否可以申请每月提取偿还,还是只能一次性提前?望解答,谢谢!
其他答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纯商贷购房不能办理按月还贷提取,如符合提取条件,本人及配偶均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每半年提取一次。我市购房提取政策如下: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 展开
2023-10-09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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