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汇缴的汇缴日期和记账日期
请问每月公积金汇缴的是按业务发生的汇缴日期还是记账日期进行记录呢?例如单位在9.28进行当月公积金汇缴,公积金在10.7显示记账成功,请问这种情况是否会判断为断缴呢?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单位缴存职工跨自然月汇缴,但汇缴年月是连续的,汇缴年月的业务类型无发生“补缴”的,可视为连续缴存。申请贷款时,申请人不仅要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缴存情况还应满足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借款人应至少缴存公积金到贷 展开
2023-10-08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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