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使用公积金作为首付相关问题
本人户籍所在地在为清远,预计在本人妻子户籍所在地(韶关市)购房,想咨询一下:1,是否可以使用本人公积金余额加本人妻子公积金余额一起作为房子首付使用?2,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回广州审批办理?3,本人妻子公积金属地是清远,我的公积金属地是广州,妻子户籍所在地是韶关,我的户籍所在地是清远,如果我们在韶关购房,需要做什么准备?(如...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公积金不可用作首付。如您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购房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事宜请咨询购房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承办相关部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11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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