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店主转让给我铺面13000包括押金3600和2000进场费,并跟我当天去和房东签好合同,房东并给我押金等单据
但第二天房东找我要3600押金,说他已经退押金给原来的店主了,现在要我交。我该怎么办?因为原店主自己说13000包括押金了,现在我手上又有房东给的押金收据。房东又退押金给原来店主了现在找我要。房东有理由找我要吗?请高手回答,谢谢。
其他答案
转让有效吗?现在要毁约我能拿回原款吗?谢谢! 转让关系是存在的,既然你已经和店主(即该房屋所有权人)签了一张收条。说明房主对这份房租赁合同是
2013-08-24 08: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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