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一、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80%直接结算,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个人账户支付。二、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五十五条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 展开
2023-09-04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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