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标准准则,适用于许昌地区(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土地征收补偿总体标准 1、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县(市)财政部门拨款支付补偿费用分配情况,设置每公顷征地补偿总标准,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 2、征地补偿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3、征地补偿总标准按照财政部门拨款支付补偿费用分配情况,分别设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的每公顷征地补偿总标准。(一)农用地:1.市级补偿:每公顷补 展开
补偿标准准则,适用于许昌地区(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土地征收补偿总体标准 1、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县(市)财政部门拨款支付补偿费用分配情况,设置每公顷征地补偿总标准,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 2、征地补偿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3、征地补偿总标准按照财政部门拨款支付补偿费用分配情况,分别设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的每公顷征地补偿总标准。(一)农用地:1.市级补偿:每公顷补偿总额为2000元。2.县级补偿:每公顷补偿总额为1500元。(二)建设用地:1.市级补偿:每公顷补偿总额为3000元。2.县级补偿:每公顷补偿总额为2500元。(三)其他用地:1.市级补偿:每公顷补偿总额为4000元。2.县级补偿:每公顷补偿总额为3000元。 二、征地补偿费用分配标准 1、征地补偿费用分配标准按照土地用途,将征地补偿总标准按比例分配给地方财政部门和被征收户。 2、农用地补偿费用分配标准: (一)市级:财政部门拨款支付50%,被征收户拨款支付50%; (二)县级:财政部门拨款支付40%,被征收户拨款支付60%。3、建设用地补偿费用分配标准:(一)市级:财政部门拨款支付60%,被征收户拨款支付40%; (二)县级:财政部门拨款支付50%,被征收户拨款支付50%。4、其他用地补偿费用分配标准:(一)市级:财政部门拨款支付70%,被征收户拨款支付30%; (二)县级:财政部门拨款支付60%,被征收户拨款支付40%。 三、征地补偿细则 1、征地补偿细则根据被征收人所处的财政拨款支付补偿费用分配情况,分别设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的征地补偿细则。 2、农用地补偿细则: (一)土地搬迁补偿:按照被征收人的实际搬迁费用实行补偿,每平方米搬迁补偿标准为2元。(二)宅基地补偿:按照被征收人实际损失实行补偿,每平方米宅基地补偿标准为15元。 (三)农用林地补偿:按照被征收人实际损失实行补偿,每公顷农用林地补偿标准为3000元。3、建设用地补偿细则:(一)土地搬迁补偿:按照被征收人的实际搬迁费用实行补偿,每平方米搬迁补偿标准为3元。(二)宅基地补偿:按照被征收人实际损失实行补偿,每平方米宅基地补偿标准为20元。 (三)建设用林地补偿:按照被征收人实际损失实行补偿,每公顷建设用林地补偿标准为4000元。4、其他用地补偿细则:(一)土地搬迁补偿:按照被征收人的实际搬迁费用实行补偿,每平方米搬迁补偿标准为4元。(二)宅基地补偿:按照被征收人实际损失实行补偿,每平方米宅基地补偿标准为25元。(三)其他用林地补偿:按照被征收人实际损失实行补偿,每公顷其他用林地补偿标准为5000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