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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2021年10月1日起)办理条件:①参加生育保险的次月起;②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3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③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即分娩/终止奸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职工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您可登录深圳市医疗 展开
2023-06-13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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