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单位缴存职工购买家庭首套房或二套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条件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若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及以上不予贷款,二次 展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单位缴存职工购买家庭首套房或二套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条件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若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及以上不予贷款,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也不予贷款。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贷款条件详情可查阅广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指南,链接如下:家庭购房套数认定范围是全国,已出售房屋不计入已购房套数,认定标准如下: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公积金中心和受托机构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认定住房套数。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