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归属的确定,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宅基地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宅基地权利归属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于宅基地的所有者;2、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宅基地的承包人;3、宅基地的承包权归属于宅基地的承包人;4、宅基地的承包人有权收取宅基地的承包费;5、宅基地的承包人有权对宅基地进行经营、开发和改造;6、宅基地的承包人有权收取 展开
权利归属的确定,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宅基地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宅基地权利归属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于宅基地的所有者;2、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宅基地的承包人;3、宅基地的承包权归属于宅基地的承包人;4、宅基地的承包人有权收取宅基地的承包费;5、宅基地的承包人有权对宅基地进行经营、开发和改造;6、宅基地的承包人有权收取宅基地的租金;7、宅基地的承包人有权收取宅基地的抵押费;8、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于宅基地的承包人;9、宅基地的承包人有权收取宅基地的管理费;10、宅基地的承包人有权收取宅基地的押金;11、宅基地的承包人有权收取宅基地的拆迁补偿费;12、宅基地的承包人有权收取宅基地的拆迁补偿金;13、宅基地的承包人有权收取宅基地的拆迁补偿补贴;14、宅基地的承包人有权收取宅基地的其他费用。因此,宅基地权利归属的确定,应当遵循《宅基地管理条例》的规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