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未有您所述的业务,如需办理购房提取,请待购房手续办妥后资料齐全再申请提取。每半年可提取一次,提取后自行偿还贷款。我市购房提取政策如下: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 展开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未有您所述的业务,如需办理购房提取,请待购房手续办妥后资料齐全再申请提取。每半年可提取一次,提取后自行偿还贷款。我市购房提取政策如下: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76.html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具体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提取业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5748038.html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