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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互认互货事宜(广州缴纳公积金,长沙购房能否使用)

本公司有员工因工作地点影响,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当地办事处工作,但劳动合同关系、工资发放地、社保及公积金缴存地为广州。现因员工在长沙当地存在购房需求,想了解目前在广州缴纳公积金,能否在长沙当地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广州与长沙两地的公积金是否互认互贷,谢谢!
ask5482327697|2023-05-06 07: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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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663049046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如您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购房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事宜请咨询购房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承办相关部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5-08 14: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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