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根据《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在广东省全省范围内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展开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根据《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在广东省全省范围内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实行预约制,当事人需通过“广东民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www.gdhy.gov.cn/)预约办理。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可提前1天预约,最长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预约系统每天上午08:30分更新号源,须提前1个自然日(24小时)申请。二、办理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身份证件: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双方均非深圳户籍居民,至少一方需持有深圳有效居住证。因故不能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或户口簿上无当事人公民身份号码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您仍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拨打深圳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进行咨询。深圳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请您点击以下网址查看:http://mzj.sz.gov.cn/cn/ywzc_mz/hydj/bmxx/content/post_2947468.html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