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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5-07 19: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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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是以家庭名义承包,承包权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家庭中个别成员死亡不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其家庭其他成员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申请土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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