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标准(2023年)1、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祁阳市征收土地时,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补偿:(1)土地征收补偿费用:按照当地实际价值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用地补偿费:按照本市最新出台的《祁阳市用地补偿政策》执行,支付用地补偿费用,不低于本市最低用地补偿标准。(3)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拆除补偿费:按照本市最新出台的《祁阳市建筑物拆除补偿标准》执行,支付建 展开
补偿标准(2023年)1、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祁阳市征收土地时,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补偿:(1)土地征收补偿费用:按照当地实际价值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用地补偿费:按照本市最新出台的《祁阳市用地补偿政策》执行,支付用地补偿费用,不低于本市最低用地补偿标准。(3)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拆除补偿费:按照本市最新出台的《祁阳市建筑物拆除补偿标准》执行,支付建筑物拆除补偿费,不低于本市最低建筑物拆除补偿标准。(4)被征收土地上的林木拆除补偿费:按照本市最新出台的《祁阳市林木拆除补偿标准》执行,支付林木拆除补偿费,不低于本市最低林木拆除补偿标准。(5)被征收土地上的林地拆除补偿费:按照本市最新出台的《祁阳市林地拆除补偿标准》执行,支付林地拆除补偿费,不低于本市最低林地拆除补偿标准。(6)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拆除补偿费:按照本市最新出台的《祁阳市农作物拆除补偿标准》执行,支付农作物拆除补偿费,不低于本市最低农作物拆除补偿标准。(7)被征收土地上的其他拆除补偿费:按照本市最新出台的《祁阳市其他拆除补偿标准》执行,支付其他拆除补偿费,不低于本市最低其他拆除补偿标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