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投资发改备案
尊敬的发改委领导, 请问在《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11号令)生效之前实施的境外投资,未办理发改备案的,现在是否能够补办? 如无需补办,此前实施境外投资但未履行发改备案的情形会不会被发改相关部门责令中止或停止实施该项目或收到发改部门的行政处罚? 望领导同志们解答,谢谢!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11号令前实施的境外投资无法补办,违规投资活动需整改后才可重新申请境外投资备案,具体参考电话沟通的内容。
2023-04-23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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