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问题
您好!请问一下2023.3退休了的员工,现在发现我们单位一直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请问这样合法吗?我退休了还可以向单位主张给我按照实际工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吗?如果跟单位协商后还是不能给我补缴我要如何维权呢?
其他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是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 展开
2023-04-20 14:56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