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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公司补缴期限

本人于2013年10月13日入职天河区一家企业,公司于2014年1月才开始为本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缴纳基数不是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而是广州政府规定最低基数,现想要求公司依法定规定基数从2014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为本人进行补缴,我的要求符合法定要求吗?请确认回复,谢谢!
ask2834726999|2023-04-16 07:5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920674232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 展开
2023-04-17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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