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 展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还贷提取(纯公贷)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住房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到柜台办理。具体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