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其他答案
对房屋征收方案不满意,且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展开
2023-04-05 17: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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