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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深圳市各级律师行业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的应用

窗口递交材料的回复已收到。 以上公告发布于2021-04-22,一并发布的还有相关机构的地址联系。请问目前还有效在用吗?对于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申请的律师代理问题的材料咨询、要求以及递交,适用其中哪个机构的联系邮箱地址?谢谢
ask4762676028|2023-03-16 08: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73709955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你好,深圳市法律援助机构未对外设置电子邮箱,对市级法律援助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可拨打83053918工作电话,也可到其服务窗口递交相关材料。
2023-03-16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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