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参保人已于2022年6月办理了异地安置人员备案,目前仍在备案有效期内,备案地为宜昌市,个人账户有余额,符合在备案的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的条件。经查,医保系统有参保人在2023年3月6日于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普通门诊的直接结算记录,因项目费用为全自费,所以没有使用到门诊个人账户支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3-03-13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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