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业主生活>其他> 问题详情

关于下列情况能否联系相关公司补缴社保的问题

最近查询社保缴费记录的时候,发现两个关于未缴社保违法事实: 1.一前某公司在2010年5月~2010年7月试用期期间未缴纳社保; 2.另一前某公司在2011年7月~2010年11月任职期间无任何社保缴费记录; 针对两个前公司的违法情况,在可以提供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的情况下,能否联系相关公司进行补缴相关社保?
ask7368010838|2023-02-20 07:5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611278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2月21日15:15分通过致电留言人,向其了解了具体情况并说明了相关社保政策。同时告知其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或劳动争议处理结果)等资料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502),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展开
2023-02-21 14:4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