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规定,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备案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医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其中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个人账户扣减。深圳医保参保人已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 展开
2023-02-16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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