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地新农合新冠感染住院报销及个人自付部分补助政策
您好! 我妈去年来深圳帮我照顾小宝宝,她是河南老家的新农合社保,在2023年1月1日感染新冠白肺在深圳市南山人民医院住院,1月7日病逝,住院期间的费用本人已先预缴,请问下自费部分的费用在我办理住院结算时候,医院来垫付还是说我要拿相关资料回老家报销? 谢谢!
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经反馈,依据《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新冠肺炎救治医疗机构相关操作指引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异地参保人的新冠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疫情结束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3-02-15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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