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23年2月】是否全国范围内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非营运小型汽油载客车辆可迁入深圳
请问贵局是否有接到广东省公安厅联和商务厅和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国五排放标准小型二手车转移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字〔2022〕17号)。如已接到该通知,目前【2023年2月】是否全国范围内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非营运小型汽油载客车辆可迁入深圳?
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2022年6月22日由广东省商务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的“粤商务管字〔2022〕17号”文明确:即日起,“珠江三角洲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审核相关资料,实行档案电子化转递,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据此,符合文件规定的车辆即可向市公安交警局申请办理车辆迁入事宜。
2023-02-03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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