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经核查,参保人的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于2023年1月29日办理,备案地为景德镇市,有效起始日期为2023年1月29日,长期有效。因参保人入院日期为1月28日,因此其办理住院登记时系统提示无备案信息。需撤销原备案后补办早于1月28日的备案,再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如存在仍不能成功登记的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医院的医保部门协助排查原因。二、如仍不能直接结算,可 展开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经核查,参保人的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于2023年1月29日办理,备案地为景德镇市,有效起始日期为2023年1月29日,长期有效。因参保人入院日期为1月28日,因此其办理住院登记时系统提示无备案信息。需撤销原备案后补办早于1月28日的备案,再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如存在仍不能成功登记的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医院的医保部门协助排查原因。二、如仍不能直接结算,可以先垫付医疗费用后到深圳市各街道的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提交资料申请医保现金报销。也可通过线上渠道2种方式自主申请办理:1.电脑端:打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建议点击“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人脸识别登录)→医疗保险→申请市外就医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预审核,阅读提示并按照页面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2.移动端:手机微信进入“深圳医保”公众号→掌上政务→个人业务办理→登录(建议使用人脸识别登录)→申请市外就医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预审核,阅读提示并按照页面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参保人通过以上任一种方式申请预审核通过后,请按收到的短信指引寄送纸质报销材料。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