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依据《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通知》二、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职工,其分娩、终止妊娠或都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间在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的,用人单位在申请生育津贴支付时,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不再查验其职工是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情况,按规定给予拨付生育津贴。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3-01-17 14:46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