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256号)第三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就医;第三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和住院就医转诊的,应经原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应逐级转诊或转诊到市内同级有专科特长 展开
2023-01-17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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