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报销问题
本人于2022年4月18日入院“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西院区”,2022年4月30日出院。入院手续是公司同事办理的,出院手续和结算是亲姐夫办理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医院没有给报销,全部自费了。请问我缴纳的一档医疗保险是不能报销住院费、手续费、医药费吗? 今天我再次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西院区”缴费窗口,要求补记账报销,窗... 展开
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国科大西院区反馈您2022年4月份车祸住院,已自费结算出院,医院不予记账。已将上述情况核实告知您,建议您提交事故认定书、情况说明、医院不予记账证明等材料去就近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医疗费用报销,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九条:参保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二)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展开
2022-12-26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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