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备案异地门诊直接结算比例低和12月新政后共计统筹报销未使用
前言:已在深圳相关平台异地备案至重庆市 问题1:经对比和发现在异地直接结算的个人账户支付低,将报销发票单据邮寄回深圳走市外门诊报销流程后个人账户支付比例高(比如邮寄回深圳市外门诊流程SZ00200100202211030230中114元全额记账都报了,历史查询多次发现邮寄回深圳支付总高很多部分可以到90%+),在异地备案重庆... 展开
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深圳医保参保人已办理跨省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其在跨省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已实现直接结算,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如跨省异地医疗费用未能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在费用发生的一年内可向深圳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报销时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待遇。近年来,国家逐步统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并持续 展开
2022-12-07 14:57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