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医保政策
我是一个非深圳户口的退休人员,有一类医保,因居住苏州,目前在苏州异地医疗,看到广东12月1日开始,医保待遇有变化,想咨询一下高血压糖尿病待遇有什么变化?
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参保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退休后长期居住在苏州,可以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办理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且在备案有效期内;二是已在深圳市定点社康中心签约家庭医生接受慢病健康管理服务,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签约病种信息。符合以上条件的参保人,在备案地(苏州)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高血压、糖尿病费用 展开
2022-11-22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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