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总监的任职资格
请问根据条例要求,超过300人的非高危行业企业应设置安全总监,请问安全总监是否必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若不是必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是否可以安排某个部门负责人兼任(即此人管业务的同同时监管安全生产)?
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在我局网站的咨询的问题我们收到了。现给予您答复: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对于安全总监需要具备的素养,根据《安全监管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安全总监应当熟悉安全生产业务,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并满 展开
2022-11-09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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