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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医保在广州门诊就医的报销问题

本人由于个人情况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进行门诊就医,在广州医院就医过程中进行深圳医保卡刷卡支付,所支付的金额均来自医保个人账户而没有使用到医保统筹资金,但是医院出具的发票中金额均显示为医保统筹资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拿相关发票回深圳进行报销,报销可否使用医保统筹资金退回个人账户资金
ask7695796714|2022-10-26 07:4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175668669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在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前提是医疗机构系统支持),已实现直接结算,具体待遇为:(1)住院医 展开
2022-10-27 14: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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