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医保政策
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咨询《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政策疑问。 按《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2014年1月1日施行),本人2009年在广州首次参保,按该政策个人退休要享受医保需要累计缴满10年,目前累计参保月数149个月。 本人目前年龄为38周岁。到2030年时个人未到退休时候。《广东省基本医疗... 展开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政务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所反映的事项,根据指引,我市现行《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规定,2014年1月1日前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其累计缴费年限按10年执行;2014年1月1日后首次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其累计缴费年限按15年执行。现阶段,本市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暂按10年或15年执行。下一步,本市将按照《省暂行办法》要求,逐步调整本市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调整办法另行制定。
2022-09-12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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