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转移
您好: 有以下问题想咨询,目前的情况是:非深户,不符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要求,参保深圳一档。 1.深圳个人账户是否可以在东莞/中山/广州定点医院看门诊时使用? 2.连续参加基本医保一档一年以上,省内及跨省普通门诊就医时,如果同一个保险年度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上年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是否可以报销70% 3.如果在东莞/中山/广州...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不符合办理省内常住异地备案条件的人员,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其在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前提是医疗机构系统支持)已实现直接结算,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但是不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医疗费用未能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可在费用发生的一年内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 展开
2022-08-31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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