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对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感谢您对我委的支持和理解!
2022-08-26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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