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工作人员通过政务短信方式咨询人,现回复如下:一、零星报销途径:①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②深圳市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申请。二、住院待遇:①住院起付线: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②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 展开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工作人员通过政务短信方式咨询人,现回复如下:一、零星报销途径:①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②深圳市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申请。二、住院待遇:①住院起付线: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②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③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规定办理备案的一档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其中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个人账户扣减。④参保人未按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本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