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置房奖励费断供的问题
本人反映:我是柘林镇海湾村村民,2019年12月18日不以产权房安置的方式签约农民集中居住项目,享受8元每平方米每个月,共24个月的过渡费,到2021年12月18日已结束,到现在六个多月了,新房子还没造好,过渡费断供了,要求继续发放过渡费。
其他答案
看到过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人民政府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徐同志: 经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调查核实,您签订的安置协议为货币安置,按相应核准宅基地面积奖励8元/平方米/月,按24个月计算,并一次性支付。现奖励费(24个月)已支付,故您要求继续给予奖励费的诉求不予支持。电话联系将上述情况告知与您,您表示知晓。感谢你对党和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022-08-17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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