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交通运输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下列规则之一确定:(一)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5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万元为基数,税款总 展开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交通运输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下列规则之一确定:(一)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5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1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纳税额已在上一年度计入税款总额用于获取申请编码的,不得在本年度计入税款总额。请贵公司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首次注册可按照提示请进入广东政务网,以法人身份登录后,注册企业小汽车账号,二次登录可直接在小汽车官网登录企业账号。感谢您对深圳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